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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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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9652    更新时间:2021-04-14    截止日期:2021-05-31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我区青年书法队伍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坚持学术普及与提高并举,发现新人,推出新作,为青年作者提供更为广阔的创作展示平台,推动内蒙古书法艺术繁荣发展。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决定于今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

  现将征稿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稿对象:

  年龄满18至50周岁(即2003年1月1日至1971年1月1日间出生)的内蒙古自治区籍公民,均可投稿。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为近两年创作的没有参展、发表的书法、篆刻作品。

  2、草书、篆书、篆刻及少数民族文字作品请附释文。

  3、投稿作者须同时投一件临摹作品和一件创作作品。两件作品要求同时寄出。

  4、书法临摹作品和创作作品尺幅不超过六尺整纸,一律竖式。

  5、篆刻临摹作品、创作作品均不少于六方,两方以上附边款,并请分别设计粘贴在四尺竖式对开印屏上。

  6、临摹作品为古代经典法帖,拒绝临摹现代人作品。

  7、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8、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9、创作内容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秉承“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投稿作品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笔名落款不予评审。青年展将对部分入展作者抽查面试,严禁代笔、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组织的所有展览参评资格。

  11、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12、评审由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进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评审。

  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截止。

  三、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收件人:孙婷

  邮编:010011

  电话:0471—4915341 13171083455

  请在信封注明“青年展”字样。

  四、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五、展览与出版

  展览拟定于2021年9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同时出版《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非内蒙古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向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1年4月6日

  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登记表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创作作品内容或释文

  临摹作品内容或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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