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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之光”——四川省第九届美术教师双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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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8954    更新时间:2023-04-26    截止日期:2023-08-25
  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美术教育综合改革,展示全省美术教育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促进四川美术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创作水平,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创作研究会定于2023年9月举办“理想之光——四川省第九届教师美术作品双年展”活动。
  展览将呈现近年来全省美术教师的艺术创作成果,旨在提升我省美术教师的专业创作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促进美术教师队伍成长,开创美术教育改革新局面,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创作研究会、文轩美术馆
  协办单位:四川文轩艺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四川福宝美术馆、竹邀月庐艺术馆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
  展览时间:2023年9月10日(暂定)
  三、展览地点
  文轩美术馆(成都高新区世纪城会展中心8号馆后文轩美术馆)
  四、作品征集
  1.征稿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富有时代特色,彰显教师职业修养,展示教师艺术创作水平,鼓励创新;
  2.征稿对象:在职美术教师(高校、中小学及美术培训机构教师)及四川省美术教育创作研究会会员;
  3.征稿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粉/水彩、综合材料;
  4.作品装裱:所有作品自行装裱,运送过程中不易受损为妥;
  5.作品信息:送展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作者姓名、艺术简历、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年代、地址、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
  五、作品评选及评奖
  1.评选方式:本次展览活动分为初评和复评,初评方式由作者本人将作品高清电子照片于2023年7月15日前(照片不低于5M)发送至邮箱:409622823 qq.com参加初评。经评委会初评后公布入选名单,作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将原作送达指定地点。复评采用现场评选的方式,臻选出参展作品300件;
  2.作品评奖:由活动评委会经过复评,从300件参展作品中评选出优秀奖50名;优秀奖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四川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一次,获得优秀奖及入选作者将组委会将颁发荣誉证书。
  六、作品寄件
  1.寄件日期: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5日;
  2.寄件地址:请参展者于此日期将作品寄至文轩美术馆(成都高新区世纪城会展中心8号馆后文轩美术馆);
  3.收件联系人:白旭东
  七、其他
  1.本次参展作品将统一拍照、扫描,出版作品集;
  2.请将参展作者姓名、艺术简历、工作单位、参展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年代等信息2023年7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用于画册出版印刷。邮箱:724268353@qq.com;
  3.展览结束后一周内,作品将由主办方按相关手续统一退回本人;
  4.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收藏、研究、摄影、出版及宣传权。
  八、注意事项
  1.主(承)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不再付稿酬;
  2.此次作品展只限收作者的原作;拒绝复制作品参展。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
  4.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认同以上条款规则;主办单位拥有此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5.“理想之光”四川省第九届美术教师双年展将出版作品集,组委会按工本费200元每本收取(先行登记、自愿购买)。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创作研究会

  2023年4月

https://mp.weixin.qq.com/s/zFukFu8SjL9hqeRVT4Fd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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