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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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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8655    更新时间:2024-01-03    截止日期:2024-03-31
2014年10月15日,为新时代文艺发展指明前进方向。全国文艺创作、文化风气、文化事业气象一新,新时代的美术创作更是呈现繁荣兴盛、蓬勃向上的喜人局面。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十周年之际,为重温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艺术精神,促进中国美术的进步与繁荣,反映全国画院系统美术创作与研究成果,展现当今青年一代艺术家的学术态度、创作理念、思想高度以及精神追求,中国国家画院决定主办“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灿若星河——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和‘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
  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围绕着做好新时代文艺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文艺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在新时代的更大繁荣发展指明了道路。新时代新征程为美术事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前景无限美好。
  全国画院系统美术家作为中国美术创作的主力军,肩负着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责任和使命。在我国文化建设、美术发展的不同时期,都是美术创作尤其主题性创作的重要阵地,创作了诸多有代表性、无愧于时代的精品力作,充分展示了中国面貌、中国风格、中国精神。近年来,中国国家画院精心组织筹划了一系列的学术品牌活动,目的在于发现、提携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展现新时代美术创作队伍的蓬勃生机和充足的后劲,在厚植创作基础、汇聚人才力量、壮大人才梯队、积蓄发展动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面向未来,中国国家画院将积极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努力创造新时代的精品力作。我们愿与全国各画院同仁一起携手,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共同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本次扶持项目由中国国家画院主办,《中国美术报》社承办,面向全国画院、美术馆及青年艺术家征集集体或个人创作成果,由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入选项目在策展、研究、宣传、推广及展览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细则详见附件)。
  中国国家画院
  2023年11月
  附件一
  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
  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
  扶持项目活动方案
  一、项目名称
  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
  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
  二、申报单位
  全国各级各类画院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艺术成果的青年艺术家(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均可申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报》社
  四、专家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一)专家委员会
  主任:燕东升
  副主任:徐涟
  委员:(排名以年龄为序)
  孔紫、孔维克、尚辉、魏广君、李晓柱、王春辰、方向、袁学君、谢晓虹、贾新伟、李虹霖、王平、赵培智、吴洪亮、陈明、于洋、沙永汇、邓柯、董雷、吴波
  (二)执行委员会
  主任:金新
  副主任:颜培大
  委员:(排名以年龄为序)
  王会、杨公白、饶怀安、蔡培新、张丹、徐燕飞、王冰苒、于怡菲
  五、项目要求
  (一)主题内容
  聚焦现实,生动展现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构筑新时代精神高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亿万人民的伟大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坚持守正创新,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具有突出审美价值和鲜明个人风格。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活动形式
  举办全国各级各类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针对展览开展专题研讨、专家点评、公共教育等活动。
  (四)活动类别
  1.一般扶持项目。主要为全国各级各类画院青年艺术家申报的集体展览项目和个人展览项目。
  2.重点扶持项目。按照一定比例,从上述项目中择优重点扶持。
  六、活动安排
  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分为申报、评审、实施、验收四个阶段。
  (一)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申报书》,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息表、拟参展作品清单、推荐信、合作协议(联合策展项目提供)等。申报者、推荐单位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认真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寄送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中国美术报》社(材料请注明“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字样),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gmsbyszx@163.com收件人:王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颜培大:(微信)
  王会:(微信)
  饶怀安:(微信)
  (二)评审
  申报艺术家需提交高清作品照片,并标注作品名称、创作年代、作品尺寸、创作材料。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艺术家,将入选名单通知所属画院及艺术家本人。
  (三)实施
  拟定于2024年4月在中国国家画院举办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在展览开展、实施巡展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须标注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标识。
  《中国美术报》社组织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入选扶持项目”专题报道。
  (四)验收
  主办方将于2024年底组织专家对入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结项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按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为艺术家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未能在本年度实施的入选项目不得参与项目验收和年度项目评审。
  七、主办方权益
  主办方对参展作品及相关作品图片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扶持规划
  (一)邀请策展人(策展团队)对展览进行学术策划;
  (二)组织专家学者对展览、参展艺术家及作品开展学术研讨、点评;
  (三)配套专业视觉设计及会展服务团队;
  (四)《中国美术报》艺术中心提供展览场地支持;
  (五)《中国美术报》统筹各大权威媒体开展宣传;
  (六)为巡展提供相关支持工作;
  (七)提供展览画册的设计、制作等相关服务。
  九、其他事项
  (一)个人申报的创作成果及学术研究,应同时提交所在单位的政审意见。
  (二)团体申报项目,所有参展人员均应提交政审意见及个人信息等资料。
  (三)申报的个人展览项目和集体项目,均需要两份专家推荐信。推荐人须为与申请人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
  (四)有巡展意向的,可在申报时提供巡展计划或意向,项目实施后再进行巡展。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灿若星河——画院青年艺术家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
  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
  灿若星河——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
  扶持项目活动方案
  一、项目名字
  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
  灿若星河——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
  二、申报主体
  全国各级各类画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报》社
  四、专家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一)专家委员会
  主任:燕东升
  副主任:徐涟
  委员:(排名以年龄为序)
  孔紫、孔维克、尚辉、魏广君、李晓柱、王春辰、方向、袁学君、谢晓虹、贾新伟、李虹霖、王平、赵培智、吴洪亮、陈明、于洋、沙永汇、邓柯、董雷、吴波
  (二)执行委员会
  主任:金新
  副主任:颜培大
  委员:(排名以年龄为序)
  王会、杨公白、饶怀安、蔡培新、张丹、徐燕飞、王冰苒、于怡菲
  五、项目要求
  (一)主题内容
  展示各级各类画院美术创作研究成果,作品有突出审美价值和鲜明风格。聚焦现实,展现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构筑新时代精神高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亿万人民的伟大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坚持守正创新,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进一步加强全国画院间的交流与合作,体现画院系统在全国美术创作与学术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活动形式
  举办全国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配合专题研讨、公共教育等,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四)活动类别
  1.一般扶持项目。主要为各级各类画院申报的集体展览项目。
  2.重点扶持项目。按照一定比例,从申报的项目中择优重点扶持。
  六、活动安排
  2023年全国各级各类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推介扶持项目分为申报、评审、实施、验收四个阶段。
  (一)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灿若星河——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申报书》,按要求提供拟参展作品清单、合作协议(联合策展项目提供)以及必要的资质证明等材料。各申报单位及申报个人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个人签字)后统一报送。
  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寄送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中国美术报》社(材料请注明“灿若星河——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字样),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gmsbyszx@163.com收件人:王会,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颜培大:(微信)
  王会:微信)
  饶怀安:(微信)
  (二)评审
  申报单位需提交拟展出作品高清图片,并标注作品名称、创作年代、作品尺寸、创作材料。由专家评委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并通知所属单位。
  (三)实施
  拟定于2024年4月在中国国家画院举办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灿若星河——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在展览开展、实施巡展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须标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灿若星河——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入选项目标识。
  《中国美术报》社组织实施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之“灿若星河——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入选项目专题报道。
  (四)验收
  主办方将于2024年底组织专家对入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结项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以主办单位名义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颁发证书。未能在本年度实施的入选项目不得参与项目验收和年度项目评审。
  七、主办方权益
  主办方对参展作品及相关作品图片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扶持规划
  (一)邀请策展人(策展团队)对展览进行学术策划;
  (二)组织专家学者对展览、参展艺术家及作品开展学术研讨、点评;
  (三)配套专业视觉设计及会展服务团队;
  (四)《中国美术报》艺术中心提供展览场地支持;
  (五)《中国美术报》统筹各大权威媒体开展宣传;
  (六)为巡展提供相关支持工作;
  (七)提供展览画册的设计、制作等相关服务。
  九、其他事项
  (一)申报画院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个人申报的展览项目,应同时提交所在画院、美术馆工作关系证明。
  (三)有巡展意向的,可在申报时提供巡展计划或意向,项目实施后再进行巡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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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灿若星河——画院优秀创作成果展览”扶持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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