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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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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8522    更新时间:2024-01-18    截止日期:2024-03-31
为全面展示宜宾近五年来书法篆刻艺术优秀成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结合宜宾市“首届长江社区文化节”活动要求,宜宾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宜宾市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市广大书法工作者和书法爱好者坚定文化自信,不断提升书法创作水平。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单位
  宜宾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宜宾市书法家协会、宜宾市阳翰笙文学艺术院
  三、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在宜宾市内生活、工作及学习的作者或宜宾籍作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四、征稿要求
  (一)文字内容
  本届展览的书法作品、篆刻作品文字内容均需围绕宜宾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风土人情、社会发展成果等方面进行创作,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诗、词、曲、赋、对联、散文等体裁不限。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
  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创作时请务必重视文字和文本审读,力求准确无错漏。
  (二)作品类别(分书法、篆刻两个类别)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一律为竖式。作品最大尺寸在六尺整纸(高180cm,宽97cm)以内,小字类(单个字径在2cm以内)作品尺寸在四尺整纸(高138cm,宽69cm)以内。此次展览不收手卷、册页和刻字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篆刻作品:篆刻作品须寄印蜕6—12方,边款不少于两枚,统一贴在4尺对开(高138cm,宽35cm)的竖式印屏上。
  (三)投稿要求
  1.投稿数量。每位作者投寄作品不超过2件。
  2.请投稿作者务必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区县、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篆书、草书作品请附释文。
  3.此次展览不收评审费。限于人力,来稿和落选作品一律不退。
  4.为便于准确登记,联系作者,请每位投稿作者认真填写《宜宾市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作品有疑难用字、特殊字法须填写《宜宾市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上述资料随作品一并邮寄。
  五、作品评审
  1.作品评审由宜宾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审监督工作由监事会负责,评审监督电话:18780696935。
  2.本届展览计划评出入展作品100件,从入展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20件。
  六、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
  2.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3.向每位获奖、入展作者赠送《宜宾市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一册。
  4.非宜宾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作者获奖或入展即获得申请加入宜宾市书法家协会资格。
  七、征稿时间
  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
  本次展览收稿采取各区县书法家协会集中投稿和个人投稿的方式进行。
  收稿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中段7号宜宾市文联
  收稿人:邓小江
  电话:
  九、其它事项
  1.主办单位对获奖和入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
  2.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通知各项要求。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通知全部约定或要求。
  附件:
  1.宜宾市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x
  2.宜宾市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docx
  宜宾市书法家协会

  2024年1月12日

https://mp.weixin.qq.com/s/JDrvuNzdnXKVGLxA31SG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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