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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青年书法新秀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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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9366    更新时间:2024-09-25    截止日期:2024-10-30
为充分展示海宁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激发青年一代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国的蓬勃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广大青年业余文化生活,共青团海宁市委、海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海宁市青年书法新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RT.01
  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海宁市委、海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海宁市青少年宫、张宗祥书画院、海宁市书法家协会
  PART.02
  征稿对象
  征稿面向海宁市户籍及长期在海宁工作的非海宁籍青年;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非地市级及以上书协会员的书法爱好者。投稿附身份证复印件(如长期在海宁工作的,需附上单位盖章证明)。
  PART.03
  征稿内容
  1、围绕“”,书写赞美海宁在来取得的成就相关内容;
  2、反映海宁传统历史人文、自然景观的相关内容;
  3、反映青年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发向上、责任担当的相关内容。
  PART.04
  征稿时间
  征稿自本启事发出之日起至10月30日止。
  PART.05
  评选设奖
  1、本次书法展览将由主承办单位组织评委会评选。
  2、本次书法展览设置优秀奖10人,颁发奖品、证书与作品集。入展者颁发证书与作品集,数量根据投稿总量由主办方确定。
  3、非海宁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作者获奖,可作为加入海宁市书协的条件;入展可作为加入海宁市书协条件之一。
  PART.06
  征稿要求
  1、形式规格:作品形式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书写材料宜为常用宣纸、绢帛等便于装裱之材料。
  2、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
  3、作品说明:草、篆书作品附释文。所有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书写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4、投稿作品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如有侵犯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
  5、投稿请在10月30日截止期日前寄送至海宁市青少年宫文宗路分宫。收件人:马钟艺。联系电话
  6、主办单位可将作品用于公开展览、出版、宣传等。限于人力,本次比赛所有来稿不退。
  7、投稿者均视为认同以上各项条款。展览主办方对本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供稿:海宁市书法家协会  
  https://mp.weixin.qq.com/s/8ONeBBt1kXxQJ3jktkJQ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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